“惠蓉保”有约定的医疗机构,具体如下:
保障责任一、责任三的约定医院是指中国大陆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保障责任二购药的医疗机构为“惠蓉保”约定的44家医院和35家成都市双通道定点供药药店。
惠蓉保约定的医院列表(适用于责任二)
责任二:特定高额药品费用
保险期间内,参保人由二级及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专科医生开具处方,在约定医院或约定药店购买符合本产品特定高额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的药品费用。
年免赔额:0元
赔付比例
非既往症人群:75%
连续参保既往症人群:30%非连续参保既往症人群:0%
划重点
连续参保人员无既往症限制,特药种类增加至58种,适应症增加至88个,高发肿瘤全覆盖!
注:首次或非连续参保人员既往症限制具体可查看“惠蓉保”投保页面底部《产品说明书》。
说明:
1、约定医院列表来源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成都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表》,不包括眼科医院;
2、为更好的向参保人提供服务,本产品保留对约定医院的调整权利,请关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以“惠蓉保”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为准。
惠蓉保约定的药店列表
说明:
1.为方便患者院外购药,特约定附表三列示的成都本地药店为约定药店。在约定药店购买《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的药品费用在符合本产品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可以报销。约定药店列表来源于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成都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信息表》。
2.为更好的向参保人提供保障,本产品保留对约定药店的调整权利,请关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以最新发布为准。
本《产品说明书》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以及《参保须知及声明》与《保险条款》不一致的,以本《产品说明书》中“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特别约定”以及《参保须知及声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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