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还贷提取必须满一年吗?

  不是的。如果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按月直冲还贷)的,应在偿还购房贷款满一个月后申请提取。职工一年内只能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房屋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地级行政区域一致。所购房屋地址在成都市、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

  3.工作所在地证明应由用人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管理印章。若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机构代理缴存的,还应由代理机构出具情况说明,加盖代理机构公章。

  提取频次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按月直冲还贷)的,应在偿还购房贷款满一个月后申请提取。

  还贷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

  在2021年10月8日前,以提前结清贷款办理过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不得以该套住房再次办理还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