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一年能取几次?

  不同的情况提取频次不同↓

  提取频次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按月直冲还贷)的,应在偿还购房贷款满一个月后申请提取。

  还贷期间职工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结清后五年内可申请每月提取一次。

  在2021年10月8日前,以提前结清贷款办理过偿还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不得以该套住房再次办理还贷提取。

  关于按月提取的签约规定

  1.借款职工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按月提取管理规定”),可与中心签订《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按月提取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直冲还贷业务;

  2.借款职工偿还本中心公积金贷款以外的其他住房贷款的,按照“按月提取管理规定”,可与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中心根据协议约定,按月定额提取职工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至职工约定账户;

  3.自 2021 年 10 月 8
日起,不再新增签订《成都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或《成都住房公积金定额委托提取协议》(以下简称“按年委托提取协议”),新签订提取协议的职工,应签订“按月提取协议”。职工已签订原“按年委托提取协议”的,按协议约定继续执行,如需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需终止原“按年委托提取协议”;

  4.同一套房屋存在多个提取人的,所有提取人选择办理的还贷提取方式及签订的提取协议种类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