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车自行车上牌规定

上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2019年4月15日,国家发布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符合新国标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 必须取得国家3C质量认证;

➡ 车辆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车辆速度不得超过25km/h;

➡ 电压小于等于48伏,电机功率小于等于400瓦;

➡ 车辆轴距不得超过1.25m并需具备自动骑行功能。

上牌地点

在全市各交警分局、郊县交警大队设有上牌服务点位为市民提供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

上牌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合格证

3、购车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