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新政租房提取限额

  1.提取频次。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提取额度。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提取额度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应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 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且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月度及年度租房提取限额。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34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 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68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3.2 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1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2 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0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2.4 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 8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96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6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1.92 万元

  (2)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 8400 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申请,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4)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符合本条第(1)至(3)款中多项租房提取业务办理情形的,仅可选择办理一项租房提取业务。

  (5)多人承租同一套住房提取限额。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在每一个自然年度内,该套住房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 3.2 万元

  十一种提取情形 “零”业务证明材料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2、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

  3、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

  4、本市社保重大疾病提取

  5、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6、离退休提取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

  8、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

  9、取得备案登记的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

  10、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

  11、再次办理还贷申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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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9年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