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套数是按市还是区县认定?

  8月14日起按照区县划分。

  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套数以申请贷款时缴存人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的住房套数为依据:

  1.无住房的

  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有一套住房的

  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3.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调整详情推荐阅读:8月14日起成都公积金调整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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