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转公修订了哪些内容?
修订要点
01政策覆盖范围更广
取消“本市缴存”限制,符合条件的异地缴存人也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02“商转公”贷款合作银行增加
在原15家公积金贷款合作银行基础上,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贷款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均可参与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目前,除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四川银行、成都银行、成都农商行、绵商银行15家银行外,还增加了民生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作为“商转公”合作银行。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进一步推进与其他银行的合作,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公告。
03申请资料更加精简
通过共享渠道可以获取的,推行“零资料”服务。
通过共享渠道无法获取的,申请资料由11项压缩至3项:
① 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②《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所购住房资料。
③ 原商贷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函》。
04明确产权状态要求
因离婚析产等发生产权变更的,须在贷款申请前完成相关财产明晰手续,确保抵押物权属清晰。
05政策有效期延长
政策有效期延长5年,增强政策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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