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应达到6个月(含)以上,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取。
提取范围
缴存人符合下列专用性管理要求的,可以提取缴存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
(四)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其他允许的政策性提取情形。
提取额度
提取方式
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成都公积金app提取
提取付首付
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提取计息
违反专用性管理要求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