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应达到6个月(含)以上,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取。

提取范围

缴存人符合下列专用性管理要求的,可以提取缴存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

(四)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其他允许的政策性提取情形。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提取方式

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成都公积金app提取

提取付首付

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提取计息

违反专用性管理要求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