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缴存指南

缴存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2024年3月1日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缴存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采取自主灵活方式,无缴存频率限制,最低缴存金额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

例:2024年3月1日,小金在“成都住房公积金”APP上,成功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22〕11号)规定,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为1970元,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因此,小金的最低缴存金额为99元(即1970元×5%,见角进元后为99元)。

缴存利率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息。

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到公积金窗口办理,通过线上渠道,如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即可快捷办理缴存、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业务,而且不受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限制,7×24小时均可在线办理。

开户及缴费步骤如下:

进入成都公积金app后在“个人业务”处,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填写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刷脸认证”后,继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发送验证码”,填写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在线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后,勾选“承诺事项”就完成灵活账户设立啦

灵活人员账户设立成功后,点击【个人中心】登录后,在首页即可看到缴费入口

个税扣除

灵活就业缴存人(以下简称缴存人)在不超过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中,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所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