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

  直接结算范围

  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106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施行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定额报销标准

  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800元

  满4个月不满7个月终止妊娠1500元

  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157元

  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160元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510元

  施行输精管结扎术150元

  施行输卵管结扎后复通术993元

  施行输精管结扎后复通术99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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