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成都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啦,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等区每人每月16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等区每人每月1576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各区(市)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继续按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8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76元。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划重点:
1、失业金领取没有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每次享受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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