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限号最新消息2021(更新中)

  眉山限号最新消息2021

  为有效应对眉山市中心城区重污染恶劣天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眉山市重污染天气环境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按照《眉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我支队决定2021年12月28日0时起启动眉山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二级预警(橙色)应急响应措施,在眉山市中心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交通管制区域

  苏堤南路—千禾大道—国道245线—一环西路—湖州路—颖州南路—颖州北路—徐州路—二环西路—三苏大道—铁环路—眉州大道—铁环东路北段—阜成路西四段—玉屏街—科工园三路—东坡大道—齐通路—青衣街—眉州大道—滨江路中一段—苏堤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内所有道路(含以上线路)。

  交通管制措施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叉车、工程作业车及移动式机械设备车辆等在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通行(特殊情况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理《临时通行证》,按核定时间和路线通行)。

  (二)全天禁止柴油货车,以及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在上述交通管制区域通行。

  (三)实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即周一车牌尾号1和6限行,周二车牌尾号2和7限行,周三车牌尾号3和8限行,周四车牌尾号4和9限行,周五车牌尾号5和0限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允许通行的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应急、环卫、供气、供水、园林、邮政(快递)、运钞等含特殊装置的专用车辆;公共汽车、出租车(含网约出租车)、新能源号牌的汽车;办理了《入城证》的运送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车辆;单位自备通勤大、中型客车、旅游客车、长途客车、制式校车等车辆。

  (五)倡导公众尽量采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车、自行车等方式绿色出行。

   三、法律责任

  凡违反本《通告》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动抓拍或进行现场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眉山将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议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调高1~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 1~2℃。

  倡议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倡导企业可根据空气污染实际情况、应急强制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按照“一园一策”“一厂一策”采取相应措施,水泥行业实施错峰生产,砖瓦行业实施行业内部轮停,轮停批次分为2批次;其余企业实施大规模的轮停,轮停批次分为6批次。

  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建成区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4次冲洗除尘。

  城市建成区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强洒水频次。

  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严禁露天焚烧各类垃圾、农作物秸秆,严厉查处相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