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资格调控
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采取限量定期领券方式确定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领资格,具体规则随后公布。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期间
取得新车销售发票(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同时符合我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关条件的补贴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相应销售主体应于2025年10月31日前通过“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完整提交补贴申请资料,逾期提交不再受理。
已按期提交申请的销售主体,需通过原渠道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修改或补充提交申请资料的,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通过原渠道提交。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10月18日起四川暂停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关于优化调整2025年四川省汽车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公告》,内容明确:自2025年10月18日00:00起,暂停实施我省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后续调整政策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