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缓缴政策常见问答

  企业缓缴

  Q1什么是公积金缓缴?

  答:缓缴是指企业经职代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形成决议,报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后,暂缓缴存公积金的行为。

  Q2缓缴的公积金需要补缴吗?

  答:需要。缓缴期结束,企业应恢复公积金缴存,并及时补缴缓缴的公积金。补缴确有困难的,企业应制定补缴计划分期补缴。

  Q3受疫情影响企业暂无法提供与职工协商的决议,可以申请缓缴吗?

  答:可以。企业确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提供与职工协商的决议,可以承诺方式先行申请缓缴。企业应承诺与职工充分协商,并自申请缓缴之日起3个月内且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补充提交决议。

  Q4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需要什么资料?

  答:企业申请阶段性缓缴需提供下列资料:

  (一)《受疫情影响企业阶段性缓缴公积金申请表》。

  (二)职代会或工会决议(未建立职代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以承诺方式申请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补充提交。

  (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Q5企业阶段性缓缴期限截至什么时候?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可继续申请缓缴吗?

  答:阶段性缓缴期间,企业申请缓缴期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仍需申请缓缴的,应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等相关规定办理。

  Q6企业阶段性缓缴期间,个人可以缴存公积金吗?

  答可以阶段性缓缴期间,职工个人需缴存公积金的,由企业通过一次性或按月补缴的方式办理。补缴金额应按企业未缴、缓缴的实际月份数计算。

  Q7企业阶段性缓缴期间,有职工离职或退休等情况,如何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

  答:阶段性缓缴期间,企业应正常办理除汇缴外的其他缴存业务。如有职工离职或退休等,企业应为职工办理补缴后,再办理转移、销户提取等手续。

  Q8阶段性缓缴是否适用于所有缴存单位?

  答:否。阶段性缓缴仅适用于企业,其他性质的缴存单位需申请缓缴的,按照《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公积金委〔2021〕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