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灵活缴存账户与建制单位缴存账户余额可以互相转移吗?
导语 成都市个人公积金灵活缴存账户与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内的缴存余额互不转移,分别按照灵活缴存体系和单位缴存体系规则进行管理。
灵活缴存账户与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内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互相转移?
答:不能。灵活缴存账户与建制单位缴存账户内的缴存余额互不转移,分别按照灵活缴存体系和单位缴存体系规则进行管理。
拓展阅读:
成都公积金中心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余额转入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的,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转移手续。计算贷款额度的资金存储时间从个人自愿缴存起连续计算,计算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灵活就业缴存账户之日起计算。转移后,原个人自愿缴存账户注销,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终止。
缴存人将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入灵活就业缴存账户的,计算贷款额度及缴存补贴的资金存储时间从转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算。
缴存人通过线上渠道发起住房公积金转入申请,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申请信息传递至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由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缴存人申请将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转出成都公积金中心的,需先行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封存手续。缴存人在转入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发起转移申请,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的,办理资金转出手续。
缴存人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尚未结清的、缴存账户或账户余额被依法冻结的,不能办理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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