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成都公积金贷款新政新变化

  主要调整

  一、实施精细化“双挂钩”贷款额度计算

  根据“以缴定贷”、“权利义务对等”的配贷原则,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进行精细化调整,调整后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将与每笔缴存资金的“时间贡献”和“资金贡献”精准挂钩,实现缴存贡献与贷款权益的精准匹配,更好地支持多缴长存职工。

  二、取消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缴存余额支付首付款“二选一”的限制,借款人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为进一步满足借款人的合理诉求,减轻借款人的购房负担,新政将允许借款人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用于支付贷款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例如:缴存职工根据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进行测算,自己只需要保留3万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即可申请到40万元公积金贷款,而缴存账户上此时有8万元的公积金缴存余额。那么缴存职工可以申请提取5万元用于支付该套住房的首付款,剩余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3万元,在贷款存续期内可按月提取用于偿还月供。

  三、大幅缩短一手房贷款受理、发放时间,将受理条件由购房合同完成备案调整为签订购房合同即可

  结合我市房地产实际,充分借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受理方式,将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受理条件从购房合同完成备案调整为签订购房合同。此项调整将使公积金贷款受理大幅提前,受理、发放时间将大幅缩短。

  四、新增贷后业务变更品种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新增还款卡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缩短等贷后业务变更品种,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借款人的实际需求。

  五、精细化运用逾期记录

  为进一步推进诚信社会建设,防范贷款风险,将重点关注借款人两年内逾期扩大到同时关注两年内、五年内逾期,同时要关注借款人信用卡的逾期。根据借款人逾期严重程度,分别提高一成、两成或三成的首付款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