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怎么计算?

  贷款额度

  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单职工贷款额度最高为 40 万元,双职工或双职工以上贷款额度之和最高为 70万元。


  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一)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每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以月度为单位分段计算,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分别对应一个贷款额度。

  1.“每月缴存的公积金”的取值方式:

  如缴存职工未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其每月实际缴存的公积金金额取值。如缴存职工提取过公积金的,则按照缴存资金后进先出原则,从其提取时点往前逐笔抵扣,按照当月抵扣后的金额取值,直至扣完对应提取金额,扣除资金部分不再纳入贷款额度计算。

  2.“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缴存职工最近一次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 1,自 1 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 2、3、4……。

  3.“存贷系数”的取值方式: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

  (二)缴存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其在建制单位缴存前参与了灵活就业缴存且合并接续缴存时间不少于 12个月的,按建制单位缴存、灵活就业缴存分别计算贷款额度再加总;合并接续缴存时间少于 12 个月的,只按建制单位缴存计算贷款额度。

  (三)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