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9月1日,成都住房公积金出台《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公积金按月提取、冲抵还贷等新规。具体如下↓↓↓
实施冲还贷。
缴存职工在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在按月偿还贷款期间可与公积金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按月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月供本息,减少还款转账环节,减轻职工还贷压力。
实施时间:2021年10月8日起施行
拓展阅读:
1、什么是“按月提取还贷”?
答:“按月提取还贷”是指职工办理了住房贷款,可与中心签订按月提取协议,以委托并采取“直冲本息”或“定额提取”的方式,按月使用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的提取业务。
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本中心公积金贷款部分)采取“直冲本息”的方式,其他贷款采取“定额提取”的方式。
2、“直冲本息”与“定额提取”有什么区别?
答:
“直冲本息”是指按月将当期应偿还的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从签约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中直接抵扣,不足的差额部分从还款账户中补扣。
“定额提取”是指按月将定额提取金额,转到职工本人的签约卡或指定的本人正常I类储蓄账户中。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