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

  (一)借款申请人应提供下列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2.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等。

  3.购房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首付款证明:

  (1)购买期房、现房的,提供首付款收据,刷卡 POS 单或现金收款单等。

  (2)购买再交易房的,提供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

  5.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退役军人将部队住房公积金转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应提供原所在部队出具的转业证或退役证、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明细等资料。

  6.收入相关资料:收入流水、完税凭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资料等。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应按贷款银行要求提供收入相关资料。

  7.委托扣款账户:符合贷款银行扣划要求的借款申请人(不含共同申请人)个人借记卡。

  8.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除借款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外,售房人还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过户前的产权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2.售房人身份证明。

  3.收款账户:符合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账户。

  4.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