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备案+未备案)

  一、如果你是备案租房

  提取限额:

  1、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元;

  2、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3、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积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二、如果你是未备案租房

  提取限额:

  1、职工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21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元;

  2、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提取金额不超过4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8万元。

  注意,提取人应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

  2、在成都公积金中心应连续正常缴存3个月以上的公积金;

  3、一个自然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没有办理过其它住房消费类公积金提取业务。

  最后,再来说一个许多人都不知道的——加装电梯也可以提取公积金,详情如下:

  职工出资为本市区域内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加装过电梯,并且职工及其配偶在申请业务当年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就能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了,申请办理业务的时间为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两年内。

  现在很多老旧小区都在计划加装电梯,大家别忘了可以提取公积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