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一)问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期限是只需要符合《通知》规定即可吗?
回答:不是的。《通知》未尽事宜,按原有规定执行,包括贷款期限不能超过抵押房产剩余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还需不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还款期数。
(二)问题:如何理解“或不超过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例如某男同志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延迟到61岁11个月,那贷款到期日是多久?
回答:出生日期在1965年1月至1976年8月期间的男性,虽然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不满63岁,但贷款到期日可按不超过68周岁(63岁后5年)执行。女性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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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日的通知 成公积金〔2025〕6号 各相关单位及缴存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