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攀枝花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两市区域内非缴存地购房,在原有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的选择之外,可选择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抵押担保方式等执行缴存地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政策。
比如成都缴存职工在攀枝花购房,原来只能向攀枝花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现在既可以向攀枝花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也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地由借款申请人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
办理方式
以成都缴存职工为例,在攀枝花市购房,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合作银行受理网点申请,提交购房证明、首付款证明等材料,由成都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发放贷款。
最高贷款额度规定
该政策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所在地限额标准,由两市公积金管委会分别确定。
例如成都缴存职工在攀枝花购房,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攀枝花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支持贷款类型
该政策支持借款申请人购买期房、现房、再交易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可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也可申请组合贷款,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一)提取人范围及提取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缴存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缴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请提取时,应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