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
缴存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2024年3月1日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体经营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缴存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无需到公积金窗口办理,通过线上渠道,如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即可快捷办理缴存、提取业务和贷款申请业务,而且不受工作时间和节假日限制,7×24小时均可在线办理。
开户及缴费步骤如下:
进入成都公积金app后在“个人业务”处,点击【灵活就业人员开户】
填写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刷脸认证”后,继续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发送验证码”,填写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在线签订《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协议》,确认协议内容无误后,勾选“承诺事项”就完成灵活账户设立啦
灵活人员账户设立成功后,点击【个人中心】登录后,在首页即可看到缴费入口
缴存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采取自主灵活方式,无缴存频率限制,最低缴存金额不低于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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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
提取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其申请提取的缴存资金存储时间应达到6个月(含)以上,未满6个月的不得提取。(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提取范围
缴存人符合下列专用性管理要求的,可以提取缴存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无自有住房租房自住的;
(四)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五)出国(境)定居的;
(六)其他允许的政策性提取情形。
提取额度
缴存人提取金额有无限额?
提取金额无限额(不包括租房提取)。缴存人可自主选择提取金额,且提取金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中可用于提取的余额。
提取方式
缴存人主要通过成都公积金手机APP在线办理提取,全程网办,零资料。
专用性提取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实现零资料;不能依托互联互通或大数据核实真实情况的,填报相应申请信息并进行真实性承诺,实现零资料。
成都公积金app提取
支持首付
缴存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同时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
贷款范围
缴存人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及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参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不少于12个月;
(四)已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资金;
(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六)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个人信用良好;
(八)所购住房符合本市不动产管理部门抵押登记办理要求。
贷款额度
共同借款人为单位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各按其规则合并计算。
成都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
2、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组合贷款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试点合作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应设定同一抵押物;组合贷款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原则上保持一致。处置抵押物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按各自的债权比例受偿。
公积金贷款流程示意图
互认互贷(2024年3月1日起)
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异地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了公积金制度并来成都购房的,满足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条件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例:小张是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1月在重庆公积金中心参加试点并完成缴款,2024年1月到成都购房,按照成都试点贷款管理规定,小张缴存的第一笔灵活缴存资金存储已满1年,在同时满足按规定比例支付首付款、无公积金贷款余额、个人征信良好等条件下,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
贷款期限1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以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余额还贷
缴存人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应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其申请贷款时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存储资金,只能用于按月直冲还贷,不足部分自行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