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1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4名)》已于2021年4月12日发布,本次遂宁安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4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高校毕业时间延后,则以实际毕业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自负。


  2021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和本区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