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关于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
经部门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塔吉克斯坦文化交流中心(成都)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和本通知其他要求的人员。
部门可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国际研究、国际关系等相关专业;英语水平达到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教育工作经历。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17:00。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请于2021年9月20日17:00前将中英文简历、有效的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传至iceotga@cdutcm.edu.cn。
3.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核方式
考试分为面试、岗位实习和综合考核三个阶段进行。
1.面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国际研究、国际关系等,以上不具体指定教材。
时间及地点:预计于9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实习
进行2周的岗位实习。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1的比例确定取得实习资格人员,如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实习资格人员。
3.综合考核
实习结束后,部门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考察、体检及聘用
按《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等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成都中医药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通过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学校编制外聘用人员B岗(劳务派遣)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所有录用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咨询电话:028-87784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