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和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共10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四川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5.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考调岗位。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写报名信息。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负责。报考者需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扫描件1份;事业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近3年年度考核职称(合格)及以上等次结果扫描件各1份;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在报名时间内打包发送至考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姓名+考调单位”)。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三)考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写作》。《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党史知识、政策水平、法律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满分为100分。《写作》,满分100分。
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9月29日(星期三)邮箱回复,请考生自行打印。考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防疫信息码等证件(信息码)按时参加考试。逾时未到,责任自负。
笔试时间:2021年10月10日(星期日),详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考调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调单位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写作》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考察
本次考调人选实行等额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先后以《写作》、《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执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提出考察结论,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对考调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考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0831-2108053。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2108053。
(二)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831- )
岗位代码(21209001):2108014,邮箱445330007@qq.com
岗位代码(21209002—21209003): 3579912,邮箱:898116412@qq.com
岗位代码(21209004):7101950,邮箱:419502142@qq.com
岗位代码(21209005):2108173,邮箱772012079@qq.com
岗位代码(21209006-21209009):13219542510,邮箱1439081315@qq.com
(三)考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市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四)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本次考调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2021年9月14日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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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次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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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调单位 |
考调岗位 |
岗位代码 |
考调名额 |
条件要求 |
岗位简介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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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条件要求 |
年龄要求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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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直属事业单位 |
区纪检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人员 |
管理九级 |
21209001 |
2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1.限男性;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监督检查和材料拟草等工作。 |
需适应长期加班,拟草材料等工作,较适应男性报考。 |
区社会治理局综合管理工作员 |
管理九级 |
21209002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从事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协调处置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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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治理局综合管理工作员 |
管理九级 |
21209003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从事应急管理、综合统计与物资保障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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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城管局消防管理工作员 |
管理九级 |
21209004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2年及以上消防审验方面工作经验或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
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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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业和服务业局政策服务处工作人员 |
管理九级 |
21209005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从事企业扶持资金审计审核、政策起草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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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经济发展工作员 |
管理八级(B岗) |
21209006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农业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林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3年及以上经济管理、农业政策研究等相关工作经历。 |
从事经济管理、农业技术及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 |
|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办公室工作员 |
管理九级 |
21209007 |
1 |
本科及以上 |
一级学科:法学类、农业经济管理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具备3年及以上法律政策研究、农业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
从事法律政策研究、农业经济管理相关工作。 |
|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规划建设工作员 |
专业技术十级 |
21209008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建筑类 |
40周岁及以下 |
1.具有3年及以上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经历;2.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从事规划建设等工作。 |
|
四川宜宾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农技员 |
专业技术十二级 |
21209009 |
1 |
本科(学士)及以上 |
一级学科:农业经济管理类、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林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具有农牧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
从事农业产业技术及政策研究、组织协调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