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充市嘉陵区考核招聘2021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2020年12月15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南充市嘉陵区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考核招聘25名2021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到南湖中学任教。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岗位名额

  1.招聘对象。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1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

  2.岗位名额。南充市嘉陵区南湖中学: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音乐1名、体育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心理健康1名。若岗位报名人数或实际招聘人数低于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在岗位之间调整名额,但不超过招聘总名额。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应聘者在网上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1),并准确、完整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发送到指定邮箱。网上报名邮箱:396843131@qq.com,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15181775077。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5日下午18:00止。

  (2)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2020年12月26日上午10:00,到考核现场按程序现场报名参加考核。

  2.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备教师应有的专业知识能力、学生管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身体健康,应聘人员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规定要求。

  (5)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份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调档案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⑤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采取面试方式对应聘者专业技能进行集中测试。

  应聘者务必于2020年12月26日上午10:00前到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

  考生面试成绩及排名由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公布。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签约

  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签约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影响签约取舍,则加试确定签约人员。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签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

  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其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不提出复查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者,取消聘用资格。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考察及复审

  由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与报考相关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考察及复审不合格取消其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察及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充市嘉陵区政府门户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经相关部门认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属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与编内同职级人员同等薪酬待遇。

  五、工作纪律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委监委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社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特别提示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其中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教师资格证书不作为限制性条件,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聘用后,应当在1年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若未在规定期限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以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通知为准。

  七、咨询、监督电话

  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17-3886017

  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3631047

  监督电话:0817-36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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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充市嘉陵区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doc

  南充市嘉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嘉陵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