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本职工作。
2、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违反医德医风行为,未发生过医疗差错事故。
3、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
二、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广元市中医医院2021年招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的人员(见附件1)。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至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医院北院区行政楼2楼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839-3235075。
3、报名资料:考生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广元市中医医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在职工作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考同意书。
4、资格审查:由组织人事科负责,院纪委监督审查。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时间: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
(二)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40%+面试60%成绩综合排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采取面试)
五、公布
根据各岗位招聘数量按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在医院网站公布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请自行查看。
六、体检
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在医院网站上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满后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八、待遇
一经录用,与医院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享受同等待遇。硕士、博士研究生按广元市及医院人才引进政策或医院承诺的标准享受人才引进费用。
九、特别说明
1.所有考生在近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
2.所有考生均需提供近7天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各位考生自行准备口罩,切实做好疫情防控。
4.因2021年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结业考试成绩尚未公布,待成绩公布后,已被录取但未取得结业合格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及结果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医院纪委:0839–3229329。
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医院组织人事科,电话:0839-3235075, 联系人:何老师 张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