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聘工作相关规定,公司将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公司是由川投集团公司(持股55%)、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国能四川西部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合资组建,于2004年11月在泸州市注册成立。公司一期2×60万千瓦煤电机组位于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建成投产,设计年利用4500小时,年耗煤量250万吨,年发电54亿千瓦时,总投资43.14亿元,其中配套环保设施投资约5.5亿元。

  多年来,公司紧盯创建安全环保型、质量效益型、行业标杆型、转型发展好的火电企业目标,认真抓好安全环保、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在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期间均保障了机组的安全可靠运行,为保障四川和泸州电网安全、促进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2年12月底,公司已累计发电618.73亿千瓦时,实现产值218.3亿元,上缴税费10.21亿元。公司曾获得四川省“先进党组织”“电力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环保诚信企业”“节水型企业”和泸州市“工业经济发展特别贡献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环境教育基地”等多项荣誉。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1.发电运行人员(巡检员)7人。

  2.设备检修人员(检修工)8人。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住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发电运行人员(巡检员)

  (1)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30日以后生),2021-2023届毕业生;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火电厂集控运行、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及相关专业;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优先条件:具有体育、文艺特长的优先。

  2.设备检修人员(检修工)

  (1)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热能与动力工程、电气工程、自动化及火力发电厂相关专业。

  (4)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优先条件:具有体育、文艺特长的优先。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解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5月28日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考者填写《四川泸州川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聘报名表》,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应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及其它与任职条件相关的资料及全身生活照片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压缩文件的格式发至sclzcnfd@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姓名+应聘岗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者原则上限报一个职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和拟进入笔试人员初筛

  公司将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和应聘者的简历对应聘者进行筛选,筛选合格者,公司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参加公司组织的笔试、面试,并要求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近期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及相关任职资格的证书、证件原件(2021-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全部学科成绩单,不提供者按筛选未通过处理)。按同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择优筛选进入笔试,达不到比例的,以实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数为准,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三)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发电运行人员、设备检修人员需要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公文写作、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2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资格复审和拟进入面试人员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一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一并进入),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与招聘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

  公司组织成立招聘面试工作组,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属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至1:2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公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下一环节,有异议经核实情况属实的,取消资格。

  (七)背景调查和考察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重点对人员身份、学历、经历、工作表现、不良记录、法院诉讼、金融违规、商业利益冲突等方面进行核实。若背景调查不合格的,可根据同一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不递补或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体检

  公司通知并组织拟录用候选人进行入职健康体检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入职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九)讨论决定及聘用

  体检合格,由公司对人员聘用事项进行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并发放聘用通知。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证者取消被录用资格。

  (十)报到

  被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报到。

  被录用人员到公司报到时,需向公司提供个人学历证书等有关资质证明的原件核验并留下复印件备案,同时填写《员工登记表》《员工履历表》。

  (十一)试用

  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经公司审定后试用期可酌情缩短。

  试用期的人员,在试用期间,本人可按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辞职。试用人员经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公司有权将其辞退。

  (十二)转正

  试用期满后的员工,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者,由本人填写《试用(试岗)期员工转正申请表》,经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

  (十三)因公示、背景调查、体检、应聘者放弃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未完成,公司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根据本次招聘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补录或重新进行招聘,经公司审批后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程,招聘期间及录用后如发现应聘者存在伪造学历或其他骗取考试、录用资格行为的,公司有权终止或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且该应聘者今后不得参加公司组织的任何招聘。

  (三)应聘者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如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机会。

  (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的有关要求,2021年6月1日以后毕业未就业的国内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纳入应届毕业生。

  (五)本公告由公司负责解释,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计划,并享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