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四川省考报名入口

  2023四川省省考报名入口

  报名入口:点击进入

  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8:00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审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应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招录职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保持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三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信息表、准考证上使用,是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以及面试的重要资料,如照片与报考者本人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请于2023年1月4日至1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者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致电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咨询电话”栏。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后,请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请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录报名网站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下列考生可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符合减免报考费用条件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无需缴费,可于1月11日前的工作日,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清江东路118号5号楼5202室)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手续。不方便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61802792)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予减免考务费用。

  (三)职位调整

  确认缴费人数与招录名额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职位调整及缩减、取消录用名额的情况将于1月31日前在报名网站和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网站(“蓉城先锋·智慧党建”)、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考生退费或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次招录其他相同(相近)职位。

  (四)准考证打印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考生,请于2月21日至25日14:3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户口簿、驾照等),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