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8日讯:为加快推进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及井研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20名。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相关要求。
(3)完全符合本公告和《井研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一致。报考者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设置了专业方向的,报考者毕业证所载专业和方向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一览表》中的岗位条件没有设置专业方向的,专业方向不作要求。
不符合以上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按相关规定,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处于禁考期内的人员;
(10)井研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11)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考核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取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一览表》(附件1),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可将相邻、相近、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原则上报考者本人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到现场报名,确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的网络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备注:岗位编码+姓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2年12月30日,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2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均可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4.报名资料
(1)《井研县2022年下半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请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张贴报考者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
(2)报考者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暂未取得岗位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的,须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就读院系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情况的证明。
②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资格的,一旦查实,将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资格审查
各报考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送至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通过网络报名的,报考者提交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箱进行回复。报考者须及时登录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并须在面试前完成现场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资格复审等后续具体事项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公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下一招聘环节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为综合面试(根据各岗位报考人数情况,井研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进行笔试,面试方式及后续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者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由井研县公招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加试相关事项。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排序。
(三)体检
1.体检人员:每个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的标准: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3.复检: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递补体检: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的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本环节只递补1次。
其中女性报考者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各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个人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结束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和结论。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间,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环节不再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书原件,如系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管理
本次引进的人才按照《井研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支持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主要项目如下:
(一)岗位待遇
引进人才具有事业编制,具体岗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统筹安排,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岗位人员同等的薪酬福利待遇。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岗位激励资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岗位激励资金。
(二)生活资助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生活资助资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1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生活资助资金。
(三)住房保障
引进人才在井研县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可给予不高于5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20万元/人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按照5万元/人的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在县城内无住房的,享有优先申请人才公寓的待遇,教师和医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保障。
(四)职称评定
本次招聘的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评审。
(五)其他支持
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本人及家属就医、子女就学、配偶就业等由相关部门予以保障。
(六)管理培养
受聘人员的管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由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宏观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人才引进政策咨询电话:0833-3721053(县委人才办)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833-3720411、3722756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33-3720357(井研县纪委监委)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结束后,后续具体事项均在井研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yan.gov.cn/)公布,报考者须密切关注井研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如报考者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三)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报考者考核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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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井研县委组织部井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