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购房资格社保要求

  社保要求

  如果户口不在本地:分区域来看

  天府新区(A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高新南区(B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C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也就是说除了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是连续缴纳12个月单位社保,其他区域都是连续缴纳24个月(两年)单位社保,并且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还应该在所在的区域。

  购房前提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户口在本地:

  如果有本地户口的话,那么家庭成员有一套或者是以下的房子,那么就可以直接进行购买。

  其他关于社保的常见问答

  1、社保买房必须是连续单位社保吗?

  答:不是,可以有个人社保,但是个人缴纳社保不能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两头的单位社保,中间有6个月以内个人缴纳社保是可以的,同时,买房的当月不能是个人缴纳!(还有就是一定不能断缴!!!)

  2、受疫情原因,2月社保公司还没交,会不会有影响?

  答:若因受疫情影响,企业和经营主体与市级或各区(市)县社保局签订缓缴协议缓缴的,缓缴期间视同缴纳社会保险。也就是说是不影响的哈

  大家注意:单位注册地很重要!

  3、李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李某的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该工作单位为其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李某能否在武侯区购房?

  答:不能。虽然李某在武侯区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但其工作单位不在武侯区,未在武侯区稳定就业,不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连续缴纳社保可累计:

  4、王某不具有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在金牛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后在青羊区又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近期因工作调动到高新区南部园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如王某先后在金牛区、青羊区和高新区南部园区连续缴纳的社保累计已满24个月的,王某能否在高新区南部园区购房?

  答:能。因为王某购房时工作单位在高新区南部园区,且连续缴纳社保累计已满24个月,具备该区域购房资格。

  拓展阅读: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最新标准

  在严格认定赠与住房行为的限购标准方面,房屋所有权人将住房赠与直系亲属的(包括赠与部分份额),按以下标准审核购房资格:

  第一,若受赠人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行为属于一次交易,视为发生过住房转让,赠与的住房计入受赠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第二,若受赠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则赠与的住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计入赠与人家庭住房总套数审核购房资格。

  根据《通知》,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受理或已完成赠与登记的,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