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
骗保将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同时,条例明确要求,医保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共5章50条。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要求,强化医疗保障服务。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明确基金使用相关主体的职责,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健全监督体制,强化监管措施。细化法律责任,加大惩戒力度。
严禁通过伪造、涂改医学文书或虚构医药服务等骗取医保基金,对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责令退回资金、暂停医保结算、罚款、吊销定点医药机构执业资格等加大惩戒,管好用好医保资金,维护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依法管好用好医保资金
医保基金不仅含有国家财政的投入,也含有老百姓的个人缴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民群众对健康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个人的医保基金缴费水平也在逐年升高。因此对医保基金有效监管,将百姓的看病钱用在刀刃上,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24421亿元,支出20854亿元,累计结余27697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施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人均缴费水平全国平均为781元,其中个人缴费235元,财政补助546元。
这部条例维护的是14亿群众的权益,对基金安全运行的维护,人人有责,只有每一个人知法、守法、爱法、护法,这样才能够营造一个大家都共同来维护基金安全、共同来维护健康的立法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