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都有哪些禁忌?
答:疫苗接种的禁忌是指不应接种疫苗的情况。根据《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通常的疫苗接种禁忌包括: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新冠疫苗接种情况一览表:
分类 |
具体情况 |
是否 接种 |
过 敏性疾病 |
1、已知对尘螨、狗/猫毛、花粉等过敏 |
可以接种 |
2、对食物(鸡蛋、牛奶、花生、海鲜、芒果等)过敏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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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酒精、青霉素、头孢或者其他药物过敏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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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既往接种流感疫苗、乙肝疫苗、肺炎疫苗、HPV疫苗、破伤风疫苗等,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
不能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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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
不能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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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 |
1、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疾病,不是急性发作期 |
可以接种 |
2、高血压药物控制稳定,血压低于160/100mmHg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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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糖尿病药物控制稳定,空腹血糖≤13.9mmol/L,无急性并发症(酮症酸中毒、高渗状态、乳酸酸中毒)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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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甲减患者服用稳定剂量左甲状腺素(优甲乐),甲功正常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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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慢性鼻炎、慢性咽炎症状不明显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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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慢性肝炎非治疗阶段,肝功正常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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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肺结核不是活动期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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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慢阻肺非急性发作期,无明显咳喘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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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用于治疗糖尿病的各种药物(包括注射胰岛素),均不作为疫苗接种的禁忌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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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心脏病、支架、搭桥、安装起搏器,术后恢复正常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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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脑梗塞治愈者,或有后遗症(且病情稳定、血压控制平稳)者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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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慢性病人群不作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人群 |
建议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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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疹性 |
1、慢性湿疹没有明显发作,且处于非治疗阶段 |
可以接种 |
2、慢性荨麻疹当前症状不明显,且处于非治疗阶段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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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 |
暂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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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系统 |
1、银屑病非脓疱型等急性类型,处于非治疗阶段 |
可以接种 |
2、白癜风处于非治疗阶段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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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直性脊柱炎无急性疼痛表现,且炎症指标无明显异常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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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免疫系统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干燥综合征等等)总体原则是谨慎接种。一般情况下,在病情稳定时,可以接种新冠灭活疫苗和重组亚单位疫苗 |
指定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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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恶性肿瘤术后超过三年,不再进行放化疗;肾病综合征;肾移植后吃免疫抑制药物;艾滋病患者、HIV 感染者,建议接种灭活疫苗或重组亚单位疫苗。 |
指定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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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器官移植术后,恢复良好,体征平稳,建议用新冠灭活疫苗 |
指定疫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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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
暂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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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类 |
1、抑郁症药物控制良好,生活工作如常 |
可以接种 |
2、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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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阴道炎,尿道炎等泌尿系统感染,无发热,处于非治疗阶段 |
可以接种 |
2、单纯腹泻,无发热,每日不超过三次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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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阑尾炎术后、人工流产术后,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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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骨折、外伤,无感染发热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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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侏儒症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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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
暂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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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
暂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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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
暂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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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 |
暂缓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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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
不能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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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 |
不能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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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没有上臂人员,可以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 |
指定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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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时期 |
1、备孕期 |
可以接种 |
2、对于有备孕计划的女性,不必仅因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而延迟怀孕计划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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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接种后发现怀孕不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做好孕期检查和随访 |
注意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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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妊娠期妇女 |
不能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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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男性不存在因备孕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问题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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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哺乳期可以接种,哺乳期可继续哺乳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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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经期 |
可以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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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系统 |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
不能接种 |
接种间隔 |
1、新冠病毒疫苗不推荐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间隔应大于14 天 |
14天以上 |
2、任何情况下,当因动物致伤、外伤等原因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时,不考虑间隔,优先接种上述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
动物致伤疫苗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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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先接种了狂犬疫苗、破伤风疫苗、狂犬病免疫球蛋白、破伤风免疫球蛋白等,需先完成上述疫苗最后一针接种,间隔 14 天后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
14天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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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射人免疫球蛋白者,应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新冠疫苗,以免影响疫苗免疫效果 |
1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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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既往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在充分告知基础上,可在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
6月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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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 |
1、在新冠疫苗接种前无需开展新冠病毒核酸及抗体检测。 |
接种前、后均不检测 |
2、接种后不建议常规检测抗体作为免疫成功与否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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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替代 |
1、现阶段建议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如遇当地疫苗无法继续供应、或者异地接种等特殊情况,无法用同一个疫苗产品完成接种时,可采用相同种类的其他生产企业的疫苗产品完成接种。 |
相同种类可以替代 |
补种与加强 |
1、新冠灭活疫苗需要接种2剂,未按免疫程序完成者,建议尽早补种。免疫程序无需重新开始,补种完成相应剂次即可 |
尽早补种 |
2、新冠灭活疫苗在14-21天完成2剂接种者 |
无需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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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阶段暂不推荐加强免疫。新冠灭活疫苗按照免疫程序完成两剂次,不再加强 |
不再加强 |
注:
补充免疫:也称“补种”,指的是没有按照接种程序完成的基础免疫,后续针次延迟接种,越早越好;
加强免疫:在完成基础免疫后,经过一定的时间,体内的保护性抗体会逐渐减弱或消失,为使机体继续维持必要的免疫力,需要根据不同疫苗的免疫特性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疫苗的再次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