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待遇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等,成都市本次调整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保障标准均进行了优化提升。
其中,城镇职工参保人员
1、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700元调整为1000元;
2、生育医疗费标准由顺产2000元、难产(含剖宫产)3000元定额支付调整为顺产5000元、难产(含剖宫产)6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1、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由400元调整为700元;
2、生育医疗费由区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最高顺产1200元、难产(含剖宫产)1600元定额支付统一调整为顺产3000元、难产(含剖宫产)4000元限额支付,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由增加400元调整为增加1000元。
一、新政策“6月1日起执行”,是按生小孩的时间还是入院时间?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相关规定,生育待遇的执行以“生育时”为准。也就是说,按照小孩的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