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
根据广安医保发〔2020〕58号文件: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2021年度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280元/人·年。
集中征缴期
2021年度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为 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征缴期结束后,除已参保家庭新生儿、新入户家庭成员、职工医保转城乡居民医保以及其他政策规定应参保人员外,原则上不再接受参保费。
特殊人群缴费
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的参保缴费,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