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内高校、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和在园学生(含外籍和港澳台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散居儿童;
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成都市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的未满18周岁散居儿童及新生婴儿;
具有本市户籍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不含现役军人)。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参加了成都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长期照护保险
参加了成都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