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照护保险照护服务提供哪些方式?
失能人员(试点期间为重度失能人员)或监护人可自主选择以下任意一种照护服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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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协议照护机构提供的机构照护服务;
❖由协议照护机构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服务标准、频次与时间等提供的上门照护服务;
❖由经规范化培训后的个体服务人员(具有照护能力的家属、亲戚、邻居和其他愿意提供照护服务的个人)提供的居家照护服务。
(二)重度失能人员的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级变更如何处理?
重度失能人员的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级有调整,可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后,从次月起按变更后的服务项目、服务提供方式或失能等级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