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快递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
导语 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统一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确定缴费基数,费率统一按0.4%计算。
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和费率
《通知》明确,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统一按照上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参保人数确定缴费基数;
费率统一按0.4%计算,实施过程中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因素,具体核定工伤保险费率并适时浮动调整。
快递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
《通知》明确,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快递企业使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的,应督促劳务派遣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可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通知》印发前已经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快递企业和基层快递网点,继续按原参保方式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