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转移情形
1、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户籍地发生变更时可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2、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申请材料
1.户口簿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承诺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转移流程
可通过:
1、“四川人社”APP、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向转入地提出关系转入申请;
2、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变更后的户口簿通过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电子社保卡转移步骤
电子社保卡目前已开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业务网上申请服务。
第一步
登录电子社保卡,在[首页】-[人社办事】,点击【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第二步
点击需要办理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
第三步
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申请】。

第四步
经办机构受理申请,进行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执行后续转移流程。
点击[申请记录】可查询审核结果,点击[进度查询】可查询转移进度。
更多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

下载“四川人社”APP
不同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点击“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城职养老保险:点击“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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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线下办理
可到对应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及其指定的基层经办网点进行办理哦~
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 2026年度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的5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489.40元、40978.80元、61470.00元、81959.40元、102448.80元。 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一次性趸缴”至15年的,不能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