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孜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1年甘孜州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导语 2021年四川省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即将开始相关缴费工作,下面就来看看2021年甘孜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

  2021年甘孜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

  甘孜州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第一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年;第二档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年。

  缴费时间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新参保居民参保缴费

  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请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参保人员户口簿、学生证明、居住证等有关材料,先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设置的社会保障经办网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也可在我的宁夏手机APP上自助参保登记后,到农村商业银行及代办点或自助使用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二、已参保居民缴费

  已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第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 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直接到农村商业银行及代办点或自助使用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缴费。

  三、 缴费时间 、地点和标准

  (一)缴费时间

  2020年9月12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缴费地点

  当地委托代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此外,黄河银行手机银行、 “我的宁夏”手机app、微信公众号,便民金融服务点以及ATM机、便民终端、智能发卡机等各类自助机具均可缴费,详情咨询96555。

  (三)缴费标准

  2021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年。

缴费对象

一般人员

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级中度残疾人员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

缴费标准

300元/年

30元/年

64元/年

0元/年

  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和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持相关证明到居住地街道(乡镇)市民服务中心(民生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核定后,个人不再缴费,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待遇。

  四、其他

  城乡居民参保后,待遇享受期限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需在每年规定缴费期内连续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才能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否则会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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