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月25日9时起解除达州市中心城区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期间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一、取消机动车尾号限行。
二、原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制措施按照《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达州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2019〕第10号)执行。具体措施如下:
(一)限行通行区域
1.通川区及达川区限行区域。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张家坝街犀牛大道路口—小河嘴大桥南滨路路口—凤凰大桥南滨路路口—巴国大道—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麻柳大道通州大道路口—麻柳大道达川大道路口—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南国大道健身路路口—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绥定大道盛达路路口—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路段—西河路钢花路路口—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泰诚路环城路下穿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塔石路莲花湖湿地公园路段—元九大道塔石路路口—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以内区域。
2.经开区限行区域。长田大道金龙大道路口至长田大道大尖子山隧道路口至长田大道火峰山隧道路口路段。
3.24小时允许双向通行路段。
犀牛大道、南滨路小河嘴大桥路口至南滨路凤凰大桥路口路段、巴国大道、万达路雷音铺连接道路路口至万达路麻柳大道路口路段、麻柳大道万达路路口至麻柳大道南国大道路口路段、南国大道麻柳大道路口至南国大道盛达路路口路段、盛达路;G542线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至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路段、元九大道环城路路口至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路段。
4.24小时允许单向通行路段。
张家坝路犀牛大道路口至肖公庙路张家坝大桥路口至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单向通行方向为张家坝路犀牛大道路口进、元九大道石龙溪大桥路口出。
(二)限行通行时间
限行时间为每日7:00—22:00(通川大桥、红旗大桥、州河大桥、红塔路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
(三)限行车辆及吨位
1.皮卡车及核定载质量0.5吨以下货运车辆不予限制(危化品货运车辆除外)。
2.核定载质量0.5吨(含)至2吨以下喷涂统一外观标识的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小型汽车号牌)不受限制(须统一办理“配送车辆通行证”)。
3.核定载质量0.5吨(含)以上普通货运车辆,农用车辆(含拖拉机)、低速货运车辆在限行时间及限行区域内不得通行。
4.城区范围三轮货运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限行区域以《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达州城区限制三轮货运摩托车、三轮电动车通行的通告》(2015年第18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