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哪些情形驾驶证应予注销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管所将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