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动摩托车上牌规定

成都电动摩托车上牌规定

导语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电动摩托车上牌需要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外地人需要居住证)、交强险保单、购置税、购车发票、合格证原件。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注:外地人在成都上牌需要提供居住证)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