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费标准
(一)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
生育1000元;
怀孕满4个月(孕16周)以上终止妊娠700元;
怀孕不满4个月(孕16周)终止妊娠300元。
(二)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标准为:
生育或怀孕满 7 个月(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 700 元。
服务对象
2024年6月1日(含当日)之后入院生育或终止妊娠,且生育医疗费已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成都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女性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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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原则及审核程序 育儿补贴政策按照自主申报的原则实施。申报对象可以是夫妻中任意一方。丧偶、离婚的,由抚养方凭相关材料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对象到子女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现场申报,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资料。 (二)乡镇(街道)审核。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