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回国定居
前置条件:取得《华侨回国定居证》来蓉定居的华侨。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华侨回国定居证》和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注销户口证明(原国内登记过户籍的提供);(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回国人员恢复户口
前置条件: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恢复户口的原成都市户籍人员。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中国护照(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未取得外国国籍的声明;(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
港、澳、台居民回内地定居入户
前置条件:港、澳地区居民取得《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并回本市定居的。台湾居民取得《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并回内地定居的。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港、澳居民提供);(原件)
《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台湾居民定居证》(台湾居民提供);(原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取得中国国籍外国人来蓉定居入户
前置条件:外国人获准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并来蓉定居的。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