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人员入户
前置条件:
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刑满释放、假释等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公共集体户的提供: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说明
请本人持相关材料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入公共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人口系统无历史注销记录的,由入户地公安机关核查属实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