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各缴存职工:为更好地支持保障职工基本住房需求,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中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租房提取业务相关规定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职工每月可提取一次,也可按季提取,每季提取金额不超过 2100 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8400
元。

  二、执行时间本通知自 2022年3月16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事项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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