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范围及条件
提取人范围
职工及其配偶。
提取条件
1.职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的住房消费行为的,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3.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小贴士:自然年是指以公历计算的一个完整年度,即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提取材料
提取业务证明材料原件
1、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3、通过互联互通方式能够查询确认租赁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业务材料。
提取频次及额度
提取频次
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自由选择按月提或按季申请办理业务。
提取额度
一图看懂:
详细如下:
(一)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2024年3月1日起)
推荐阅读:成都公积金租赁合同备案流程(线下+线上)
(二)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1.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
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万元。
中心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城市新区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
租住住房位于郊区新城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88万元。
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该套住房每年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4.32万元。
2.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三)多子女家庭
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
小贴士:多子女家庭是指有2个及以上子女,且其中至少一个为未成年人的家庭。
1、已备案的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为27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24万元;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且租住住房位于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为1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
2、未备案的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缴存人每月提取限额为1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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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流程
提取渠道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取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只能通过线下渠道领取
具体如下:
线上渠道: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渠道在线办理;
线下渠道: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所属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具体步骤:
一、未租房备案的
可以在成都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app上进行提取,也可以在线下服务大厅办理提取
成都公积金app提取(未租房备案)
第一步
进入成都公积金app并登录后,在【我的公积金】里,点击【租房提取】
第二步
选择本人当前真实的“婚姻状态”,系统会进行验证的哦~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三步
确认提取信息,输入“提取金额,点击【提交】
注意:
1、职工婚姻信息与互联互通查询不一致的应上传婚姻关系证明材料,详情如下:
(1)已婚职工:上传结婚证原件所有页,结婚证原件上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需上传配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单身职工:若是离异职工需上传离婚证原件所有页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2、上传材料应为原件,需清晰、完整并且有效。
3、上传材料的需转后台人工审核。
二、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
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所属服务网点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线下服务大厅
城中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大厦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城南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965号人居置业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城北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二段32号4、5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城东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建设南路3号市总工会东郊职工群众惠民服务中心北侧1、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城西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青羊大道129号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文体中心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龙泉驿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龙泉驿区驿都中路366号锦橙金悦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温江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温江区柳城镇凤溪大道中段89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双流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双流区东升街道银河路四段100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郫都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郫都区和平街139号3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都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新都区育英路区新政务中心A区4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青白江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简阳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人民路10号简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堂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金堂县迎宾大道一段14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大邑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大邑县晋原镇西街建行5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彭州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彭州市金彭西路365号牡丹云锦写字楼4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崇州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崇州市蜀州南路58号恒昌房产办公楼1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蒲江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蒲江县鹤山镇鹤山北路3号建设银行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新津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新津区五津街道五津西路105号4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邛崃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邛崃市东街109号2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天府新区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200号(正兴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都江堰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都江堰市彩虹大道南段15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部新区服务大厅(筹备)
服务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幸福路328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部新区-空港新城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丹景街道幸福路199号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东部新区-简州新城服务大厅
服务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养马街道石养路2号新经济产业园7号楼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提取直付房屋
其他租房提取政策:成都部分试点项目可提取公积金直接付房租哦↓
(一)申请条件
1. 本市无房。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与我市住建部门联网查证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是否有房,已婚缴存人需夫妻双方名下无房,未婚缴存人仅需本人名下无房;
2. 缴满3个月。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 合同已备案。试点项目住房租赁合同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
申请时间
在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效期内提出申请。
(二)申请渠道
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签订服务协议,或就近选择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三)申请材料
1.线上办理
缴存人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办理,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互联互通方式可查证申请信息的,缴存人无需提供材料;通过互联互通方式无法查证婚姻信息的,缴存人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2.线下办理
缴存人前往成都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的,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和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配偶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四)提取频次
每月可提取一次。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缴存人可在5日、15日或25日中任选一天作为按月直付日期。
(五)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且不超过账户可用余额。
常见问题解答
(一)试点项目有哪些?
答:目前,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首批试点项目为成都杰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的“锦和康城·和贵苑”。后续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试点情况将按月直付房租模式进一步推广,将更多项目纳入合作范围,惠及更多的人群。
(二)当年已办理过其他类型的租房提取,能否办理按月直付房租?
答:可以办理。
(三)试点项目的住房租赁合同如何备案?
答:由运营企业备案。
(四)未租住试点项目的缴存人如何办理租房提取?
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可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或前往服务大厅,自主选择按月或按季提取至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