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2022年度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
公务员笔试:8月21日举行。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17日至8月20日
打印请登录网址: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hrss.chengdu.gov.cn)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8月29日。
关于资格复审、面试等工作安排,可拨打遴选(考调)单位联系电话咨询。
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按照《2022年度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方案》执行。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当前成都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参加笔试。
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就成都市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根据四川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来(返)川人员需配合查验健康码和风险城市旅居史,并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
四、考生笔试当天须提供考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出示本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扫场所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经查验检测结果、采样时间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五、有下列任一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1.健康码、通信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笔试前10天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的考生;
4.笔试前7天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地区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前的考生;
5.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考生;
6.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的考生;
7.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8.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9.笔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六、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后,按照上述第四款要求执行。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等情形,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有序离场。考生在笔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体温异常、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笔试结束后,应配合到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并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鉴于近期国内疫情整体呈现多点多源态势,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成都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成都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在入场时应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咨询电话
1.成都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冯廷鸿;咨询电话:028-61885106、13550355053
2.中共成都市委政策研究室
联系人:简用智;咨询电话:028-61884401、18280105292
3.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联系人:蒲顺利;咨询电话:028-65983136、18782954745
4.成都市档案馆
联系人:陈 龙;咨询电话:028-61884273、17764987587
5. 成都市司法局
联系人:朱建林;咨询电话:028-61888765、15680900257
6. 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联系人:王晓露;咨询电话:028-87706448、13551188551
7.成都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管委会
联系人:冯 娟;咨询电话:028-61884421、13982264970
8.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分局
联系人:伍泽洪;咨询电话:028-61881488、13881998228
9.四川省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余沁玲;咨询电话:028-89160198、15082323005
10.青羊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牛德鹏;咨询电话:028-86240399、18123315516
11. 成华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张 剑;咨询电话:028-84389850、18615760533
12. 青白江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周国安;咨询电话:028-83613388、13880766086
13. 新津区纪委监委
联系人:李 帆;咨询电话:028-68287515、13689002198
14.彭州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沈洪运;咨询电话:028-62666030、15102837378
15.邛崃市纪委监委
联系人:徐 菊;咨询电话:028-69267970、18080841093
16. 金堂县纪委监委
联系人:周瑶丽;咨询电话:028-84935323、13980583959